话说现在很多的小伙伴们都是非常想要买房子的,毕竟工作就是为了买房子,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关于武汉买房子的一个政策,福利哟。
一、租购保障房可低于市场价20%
该征求意见稿中界定,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售价格,限定使用和上市交易权利,面向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租赁和销售的住房,包括大学毕业生租赁房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所称的大学毕业生,是指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的毕业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办法》明确指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租赁等多渠道筹集,实行封闭运行、循环退出。中心城区在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就地还建住宅面积后的6%配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安居房
1、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2、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
租赁房
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二、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能上市交易
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如需出售或退出,拥有完全产权的,由项目开发企业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优先回购,项目开发企业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拥有共有产权的,由共有产权人按届时市场价优先回购大学毕业生持有的80%份额,共有权人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将其持有的产权份额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新购房人获得房屋性质、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三、创业就业满一年可申请买安居房
《办法》中称,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创业就业满1年,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四、摇号分配保障房有其他住房时退出
租赁和购买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或摇号分配制度。审核及分配结果通过各区政务网站公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通过“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或各区政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专窗”申请。
若取得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租购资格,或已承租承购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后,又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其他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已租已购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
Q1:有什么措施确保大学毕业生以八折买房、租房?
A:一是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减费等多种举措,向改革和市场要效益,降低大学生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二是鼓励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作为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鼓励引导从“做产业”变为“做事业”,从要经济效益变为要社会效益。
三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开发和销售模式,推行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共享客厅等共享模式,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运营增值空间。
四是坚持新建、配建、改建并重,通过建设“长江青年城”、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试行共有产权房等举措,加大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
Q2:哪些人可以申请租购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
A: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未婚大学生的家庭指本人及父母;已婚大学生的家庭指大学毕业生本人、配偶及子女,不含父母)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Q3:最低年薪标准适用于哪些范围?
A: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适用于在武汉地区初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专科生、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满后的最低年薪项目包括每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贴和奖金等货币化收入。上述收入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不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
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随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发布。
Q4:如何推动落实最低年薪标准?
A:支持市属企业作出表率。市属国有企业在积极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将会率先执行最低年薪标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据市工商联、市总工会了解,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和知名外资企业也会积极为大学毕业生提供高水平薪酬。
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作力度。在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中突出有关薪酬水平的条款,增加用人单位对员工给付薪酬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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