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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民族,为什么会有“贱老”和娶后母、寡嫂的风俗?

编辑: 时间:2024-11-02 14:05:03 浏览量:

三千年前,周公旦制周礼;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创立儒家学说;两千年前,儒家学说成为维系社会稳定的正统思想。

至此,三纲五常、尊老爱幼、长幼有序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规则,牢牢地把持着中国社会的前进方向,也深深地浸透到每一位中华儿女的血液之中。

自小接受中华礼仪教育的我们,已经把这套规则当成了天经地义。但是,在其他地方、其他民族中,仍然会有一些和传统礼仪相悖的习俗。有些习俗,在我们看来,仿佛是天方夜谭,不可思议的。

比如说,在历史上的一些北方游牧民族中,就存在“贱老”、迎娶寡嫂,甚至迎娶继母的社会习俗。

那么,游牧民族中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呢?

贵壮贱老的社会习俗

“贱老”,字面意思是低贱的老人。但是,有一定古文基础的人都会知道这个词还有另外一种含义,就是以老为贱,认为老人是轻贱的,低微的,不值得继续尊重的人。

“贱老”一词,在汉朝时期即有出现。《后汉书·乌桓传》中写道:乌桓“贵少而贱老,其性悍塞”。大致的意思就是乌桓这个民族以少壮为贵,以年老为贱,性情极为凶悍。

这个民族,在后汉、三国时期频频袭扰中原,直到曹操率军征讨乌桓获得胜利后,中原的北境才得到一段时间的平静。

乌桓的贱老习俗,并不是孤例。在史料中,突厥、契丹等北方游牧民族中,都留下过贱老的记载。

贱老这样的陋俗,其实也不仅仅出现在北方游牧民族身上,在历史上,中国内陆的很多偏远,与外界交通和沟通不便的居住区中都存在这样的现象,例如“花甲葬”、“六十还仓”等习俗。

湖北省的武当山地区,就曾经流传过不奉养六十岁的花甲老人,让他们在窑洞中自生自灭的说法。

究其原因,在于出现这种现象的地区,自然资源无法满足全部居民的需求,因此只能将一些无力提供更多生产价值的老弱病残作为牺牲品,从而保障壮年、少年、育龄妇女等健康成长,使部族能够正常延续。

有人将这种现象称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甚至上升到社会达尔文主义这样的理论学说。这种说法尽管听起来有些残酷,但是不无道理。

贱老习俗的出现流传,是因为部落出于集体利益的考虑产生的。老年人主动,更多是被动的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从而保障部落整体的综合实力能够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健康向上的状态。

而在物质充裕的地区或者时代,这种贱老的现象就很少发生,老人得以颐养天年。孔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北方游牧民族长期生活在周边环境比较恶劣的高纬度地区,生活资源得不到保障,因此衍生出“贱老”的习俗。所谓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换到他们的角度来看,“贱老”多少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沿袭长久的收继婚制度

“贱老”尽管有悖礼仪,但因为在史料中往往只是一句话带过,并无太多的案例,因此在中原民族中造成的影响并不大。

而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中的另一项和婚姻有关的制度——收继婚就不同了。因为繁多史料记载的故事,尤其是昭君出塞,嫁了父子两辈单于的情节,使得收继婚制度给汉族人的价值观造成了巨大的震撼。

收继婚是在一些地区,或者一些民族中存在的,约定俗成的婚姻制度,一般指兄长离世后,弟弟可以迎娶兄长的配偶,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说的小叔娶寡嫂。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兄长迎娶寡居的弟媳妇,也在收继婚之列。一些游牧民族甚至允许低辈份的男子迎娶高辈份的寡居女子,比如说自己的继母。历史上,甚至还出现过迎娶“继曾祖母”的案例。

明朝推翻元朝在中原的统治之后,元朝的残余力量向北逃窜,建立统治政权,史称北元。

北元历史上曾经出现一个大名鼎鼎的女中豪杰——满都海。满都海的初婚配偶是成吉思汗的第十二世孙。但是在二十多岁时,满都海就成了寡妇。

为了保住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对蒙古各部族的统治,满都海下嫁给了黄金家族后裔,孤儿巴图孟克。史料记载,满都海当时已经三十岁,而她下嫁的巴图孟克只有四岁。

从辈份上讲,满都海是巴图孟克的曾叔祖母。这个案例,可能是史料记载中,隔辈下嫁跨越辈分最多的一个了。

满都海之所以下嫁给巴图孟克,是因为黄金家族在经过也先的大肆屠杀后,已经人丁凋零。年仅四岁的巴图孟克是继承顺位上最高的一个,满都海为了维系家族,没有更多的选择,只能做此决定。

在满都海的帮助下,逐渐成年的巴图孟克成为了北元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达延汗。满都海的付出,也算是得到了回报。

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历史上,收继婚的例子还有很多。其中,孝庄皇太后下嫁多尔衮,也是流传极广的一个案例。不过,这个案例略显扑朔迷离,孝庄究竟嫁或没嫁,众说纷纭。

一般的观点认为,孝庄确实嫁给了多尔衮,只是满族统治阶级在接受了汉文化熏陶之后,出于为尊者讳的原因,没有做出明确记载。

二月河的小说《康熙大帝》中,康熙皇帝决定纳苏麻喇姑为妃。大臣熊赐履“顿时急了,他是程朱门生。侄儿纳姑为妃,不要说听见,连想一想都是罪过。”

这段描写虽是小说家言,但二月河的小说对一些社会风俗的还原还是准确的。尽管康熙的决定不属于收继婚,但是多少可以看出,在满族入主中原初期,其统治阶层内部仍有可能存在跨辈通婚的现象。

收继婚制度的存在基础

前文说到,收继婚属于旧时婚俗中的一种。多数是兄弟亡故之后,寡妻被同辈继承迎娶,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

即使到了离我们很近的明清时代,在民间,同辈收继婚的现象仍然存在,而且这种现象在内陆地区还是比较常见的,不仅仅只出现在北方游牧民族中。

从根本上讲,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于父系氏族社会中,人们认为嫁到自己氏族的女子不仅仅属于夫家,而且属于夫家所在的整个氏族。在丈夫死后,妻子如果外嫁,就会让氏族的财力和劳力受到损失。

因此,收继婚可以把孀居的女子约束在的氏族之内。所以,从某种角度看,这种制度也是一种财产继承的转移和变异形式。

儿子娶继母,尽管少见,但是汉朝的早期以前,在华夏民族中也是存在的。进入父系社会后,父亲的妾室往往作为继承遗产的一部分,成为嫡长子的“新媳妇”。

这种现象在儒教统一思想后逐渐变少,但是在史料中仍然时有记载。当然。这种记载多属于负面记载,做出这“子乘父妾”的不伦之人也往往都会被称为荒淫无道。

最著名的例子,可能就是唐高宗收了唐太宗的才人武则天,并且后来封武则天为皇后,二圣临朝导致周继唐统了。

在礼教已经定型的情况下,“子乘父妾”的现象往往只出现在统治集团的腐朽糜烂的生活中,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广受后人批评。在底层民众中,正式的“子乘父妾”已经很少出现了。

直到明清时代,北方的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赫哲族、满族,以及西部的藏族等民族中,收继婚仍然是比较常见的习俗。而中国南方的苗族、壮族、黎族、彝族等,在历史上也存在收继婚的现象。

在西方历史上,也同样出现类似收继婚的制度。只是因为西方的远古历史记载不如中国这样详尽,尤其对于游牧民族的史料更为匮乏。因此少有人们熟知的案例。

离现代较近的一个例子,是英国国王亨利八世迎娶寡嫂凯瑟琳。这次结合更多被认为是处于政治原因,目的是为了加强英国和西班牙王室之间的联盟。

结语

有一句话叫存在即合理。尽管这句话用在此处并不是十分恰当,但是贱老和收继婚习俗都有其存在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作为支撑,在一段时期内,有利于部族的整体持续发展。

在人类文明大幅进步,社会资源充分满足的条件下,这两种现象就变得非常少见了。

现代社会中出现的“贱老”,往往是子女不守孝道,不承担赡养义务,这样的行为自然会受到社会的谴责。

而在同辈中出现类似“收继婚”这样的现象,很多案例中,双方是有感情基础的,跟古代的“收继婚”已经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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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陌潇潇

听说这里有独特的民族文化,真的想去体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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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跌倒こ就在哪躺下

听朋友说那里的人很热情,想了解一下他们的婚嫁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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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谷离殇

对“贱老”、“娶后母、寡嫂”这样的风俗很好奇,这个标题吸引力超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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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眼泪

想去了解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看看他们是如何传承这些特殊风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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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男人

标题很有深度,想探究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风俗。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几妆痕

我一直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很感兴趣,这次要好好研究一下。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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