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昆明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核酸“现场检查”
取消来(返)昆人员抵昆前报告要求,全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不再实施核酸“现场检查”。
2.优化场馆防控措施
优化场馆内健康码和核酸查验,除以下情况外,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
(1)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可现场采样并正常接受治疗;3岁以下婴幼儿、重症患者免于核酸检测,只查陪同人员核酸;新住院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凭绿色健康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住院期间按需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门急诊设立紧急诊疗区,抢救危重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对危重患者,医疗机构不得以没有核酸结果为由拒绝收治、延误治疗,可在紧急救治的同时开展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
(二)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继续核查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无疫情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超市、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等正常开放;有疫情学校要科学精准划定风险区域,保障风险区域外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三)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查验健康码和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四)核酸检测重点针对感染风险较高的区域和人员,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有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每天检测1次;商场、超市、快递、外卖等人群密集、接触频繁、流动性大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每周检测2次;其他人员按需检测。
(五)重要单位、大型企业、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3.优化隔离管控措施
(一)对感染者科学分类救治。对无症状感染者、轻症病例,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治疗。居家隔离期间,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两次核酸检测Ct值≥35的,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转送定点医院治疗。已入院治疗、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轻症病例,可自愿申请转入居家隔离。
(二)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应当居家隔离5天,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自我监测,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隔离。目前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转入居家隔离。
(三)不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楼宇、单元、楼层、住户等划定高风险区域,迅速封控、放行。对高风险区域人员,隔离第五天采样,检测结果阴性后及时放行。若出现继发病例,仅对有继发阳性病例的人员实施管控,其他人员管控时间不再延长。
(四)确保高风险区域安全,严禁以各种方式堵塞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大门,保障群众外出就医、应急疏散等。建立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捷的就医服务。
四、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1)非高风险地区,不限制人员流动、不停工、停产、停业。
(二)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供保、水电煤气供热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将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需日常注意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接触,尽量做到“两点一线”办公,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正常上班。
(三)在基层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机构检测呈阳性的情况下,准确识别密切接触者,不对同一工作单位人员进行大规模隔离,保证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的供应。
(四)确保居民外出就医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意愿自行就医。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就医问诊。当某家医疗机构出现阳性患者时,相关门诊将立即消毒恢复开放,保障日常诊疗服务。
(五)公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感冒药等非处方药,不再需要实名登记,不再需要核查健康码和核酸阴性证明。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药店增加药品储备供应,及时足额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提供处方服务。
5.深入排查重点人群,实行分类管理
居(村)委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了解辖区内老年人患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缺陷等疾病情况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根据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风险等,将调查人群分为重点人群、次要人群和一般人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底层”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分级分类提供相应健康服务。
6.加快推进老年人免疫接种
坚持应种即种原则,重点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高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切实提高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率和重症发病率。开展各级预防接种禁忌症判定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预防接种禁忌症。细化科普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疫苗,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积极性。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准确掌握辖区老年人口数量,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便捷的接种服务,改善老年人接种体验,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接种环境。
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总部
2022 年 12 月 8 日
最近
昆明市公布一批
义务教育规范化民办学校名单
名单如下
五华区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中学
昆明长城中学(含小学、初中)
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含小学、初中)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含初中、高中)
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昆明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初中)
盘龙区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大学附属中学西林分校
昆明市盘龙区白塔中学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昆明湖校区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军发城实验小学
官渡区
2022年,官渡区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学校工作,经清理核实资产,将下列8所公办民办学校转制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名单如下: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官渡小学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官渡中学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樱花语言学校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星耀学校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大学附属展览学校
昆明市第一中学官渡学校
昆明市官渡区云子中学
昆明市官渡区官益中学
西山区
西山区将于2022年9月将以下5所民办学校转制为公办学校:
昆明市西山梁园社区第二小学
昆明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昆明市第一中学西山学校(初中部)
昆明市西山区长水高级中学(含初中、高中)
昆明市滇池中学(含初中、高中)
呈贡区
1.省、市标准化学校名单
1、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初中)
初中经批准转为公立学校,高中经批准仍为民办学校。
2.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大学城校区(含小学、初中)
撤销编制,现有师生全部并入云南大学附属中学,转为公办学校。
3、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含初中、高中)
整个学校改建成公立学校
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呈贡校区
整个学校改建成公立学校
二、区级规范化学校名单
1.昆明市呈贡新区中学(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含初中、高中)
整个学校改建成公立学校
2.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小学
整个学校改建成公立学校
3.昆明师范学院小学呈贡滨海城分校
整个学校改建成公立学校
4.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七彩云南小学
整个学校改建成公立学校
上述学校标准化工作将于2022年9月起实施。
咨询电话:-67478393
晋宁区
昆明市晋宁区立德初级中学
安宁市
安宁中学太平学校
经济开发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林溪小学
昆明大学附属经济技术开发学院
昆明市第一中学经济开发校区
3月31日晚,昆明主城区2022年一年级小学招生范围可查看!
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进一步提升招生服务水平,今年招生信息采用线上发布方式。春城晚报·开平新闻记者收集整理了昆明市部分公立小学招生范围,供家长参考。
家长可登录“昆明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简称“昆明市义务教育招生网”,网址:)查看主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现场确认点或各区公立小学招生范围,可登录学校网站或关注学校公众号查看民办小学或民办转公办小学招生简章。
关键点
昆明市小学至初中ID:kmxscw
中文ID:zkyw100
中考数学ID:zksx100
中学英语ID:zkyy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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